六岁女童餐馆吃饭遭店员猥亵 猥亵女童案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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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令人震惊,再次引发全社会对于性侵儿童的关注。家长的一时疏忽,罪恶之手就有可能会伸向年幼无辜的孩子。猥亵儿童案件一旦发生,将给孩子心灵带来终生难以弥合的伤口。在浙江海宁便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

六岁女童餐馆吃饭遭店员猥亵 猥亵女童案令人震惊

女童餐馆吃饭遭店员猥亵

朱某(化名),男,19岁,河南人,在海宁一家饭馆打工。如今,他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买单。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6岁的小花(化名)一家,到朱某所在的饭馆吃饭。大人们在包厢内进餐聊天,6岁的小花和4岁的小光(化名)便跑到包厢外的过道上玩耍。

六岁女童餐馆吃饭遭店员猥亵 猥亵女童案令人震惊 第2张

女童遭猥亵

朱某传完菜后,将孩子们叫到隔壁包厢,提出要玩捉迷藏,并将包厢反锁,灯熄灭,对小花进行了猥亵。小花的家长发现孩子们不见了,在门外叫唤,朱某只好打开了灯和门。庆幸的是,小花及时对母亲诉说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小花妈妈立刻报了警,将朱某绳之以法。公诉机关指控,朱某猥亵儿童,应当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朱某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人猥亵儿童罪

今年9月15日,海宁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朱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而对之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海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自己行为对对方造成了伤害,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当时自己太冲动了,对不起小女孩和她的父母。”朱某在庭审时忏悔道。

法官提醒加强教育儿童自我保护

法官指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提醒家长,在公众场所,一定要注意儿童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性侵儿童案件,一定要及时报案,让侵害人得到应有的惩处,不要出于遮羞的心理,放纵侵害人。

平时生活中,家长要以合适的方式加强孩子性知识的启蒙教育,让其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是侵犯了自己的性权利,同时,教育孩子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东西,树立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品质。学校方面应当设置专门的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儿童及青少年青春期性知识的普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