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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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来自河南一家建筑公司的多名员工反映称大家在出租房里凑钱搭伙做饭被罚了15万余元,而被罚的理由也让他们觉得难以接受,据报道,建邺市监回应称,“你这叫办食堂!”

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2017年5月,为了承接一项工程,柳先生和十几名同事被公司派到南京做前期筹备工作,租住在南京建邺区的几个住宅小区内。

大家伙一商量,决定采取AA制的方式凑钱搭伙,在出租房里做饭。

几名同事当中,电焊工张师傅手艺不错,柳先生和同事们决定把钱交给张师傅,由张师傅负责买菜、做饭。

不料到了2017年11月,建邺区的市场监管局上门进行检查,要求柳先生等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做饭,并在去年12月21日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柳先生等人搭伙做饭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并认定其违法收入为14160元,加上十倍的罚款,总共要处罚15万5千多元。

为此,柳先生大呼冤枉。

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第2张

(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他告诉记者,虽然《告知书》是发给公司的,但公司表示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这笔罚款要由员工自己买单。

柳先生闹不明白的是,张师傅做的饭一没出售二没盈利,怎么就成了"食品经营行为"?

为此,柳先生等人来到开出《告知书》的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沙洲食药监所,希望能够说明情况,免除处罚。

但沙洲食药监所的负责人表示,柳先生等人的行为属于开办员工食堂,必须要有许可证。

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沙洲食药监所负责人说:“不要跟我谈凑钱,你那白纸黑字的东西都在这里,我跟你讲,有问题!你要跟我狡辩,我们之间免谈。不交?按二十倍处罚……我们就等你告我们。”

沙洲食药监所的答复并不能让柳先生和同事满意,他告诉记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给出的处罚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但这一条法规并没有对个人行为和公司行为的区别作出界定。

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第3张

(员工凑钱搭伙做饭被罚15万 官方称"属开办食堂"无证即非法)

随后,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规模不是很小嘛,自己做就行了,注意一下自己的食品安全。”

南京玄武区和鼓楼区的市监工作人员均表示,柳先生和同事搭伙做饭的人数规模很小,而且是在民宅内,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只要做到不扰民就行。目前,柳先生等人已经就处罚提起了申诉。